开远市人民医院耳声发射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1-02395-YYZX-0689
项目名称:开远市人民医院耳声发射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88.5
最高限价(万元):388.5
采购需求:包1: 采购设备名称1:纯音听阈测定仪;数量:1台,单价(元):90000;预算金额(元):90000; 采购设备名称2:耳声发射仪;数量:1台,单价(元):165000;预算金额(元):165000;采购设备名称3:便携式双向多普勒血流探测仪;数量:1台,单价(元):30000;预算金额(元):30000;;包1: 采购设备名称1:高清电子胃肠镜;数量:1台,单价(元):3600000;预算金额(元):3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标段2: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1)开远市人民医院: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开远市人民医院: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长期代理协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二级授权(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授权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