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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上海分公司2025年浦东某镇充电桩外部美化组架、安装及综合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上海

发布时间:2025-10-1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铁塔能源上海分公司 2025年 浦东某镇充电桩外部美化组架、安装及综合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 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铁塔能源上海分公司 2025年浦东某镇充电桩外部美化组架、安装及综合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TBX0030-2025-4297 )

1.2采购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含税金额72.9612万元。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 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景观式组架设备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42000.00元/个,分体式组架设备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2000.00元/个,景观式技术服务费(含施工图纸测绘费、外壳设计费、备品备件替换服务、联调及平台接入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为165098.11元/项,分体式技术服务费(含施工图纸测绘费、备品备件替换服务、联调及平台接入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为96800.00元/项。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供应6组景观设施外部美化组架、74组分体式设施组,并提供相应的安装及综合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双签之日起 62 个月 。

2. 3交货期 :自合同双签,自甲方通知起算之日后 30天内完成景观式美化组架的送货及安装;45 天内完成 分体式美化组架的送货及安装 。

2.4质保期:景观式组架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完成之后的5年;分体式组架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

2.5 服务期限:采购产品验收合格起,景观式美化组架 5 年、分体式美化组架 3 年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技术服务。

2. 6 实施区域:上海市。

2. 7 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 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控股管理关系:

(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8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9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至少有一个景观式/分体式组架设施)业绩,累计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页、标的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 +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9 特种作业人员 :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中至少 2人需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响应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4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文件 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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