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能包头百灵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电缆及电缆附件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货物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等
1.工程概况:
包头百灵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规模100MW/400MWh,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储能(97.5MW/390MWh)+全钒液流储能(2.5MW/10MWh),拟建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红格塔拉村境内,临近百灵 500kV 变电站。
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电缆及电缆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模版。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专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电缆制造商。
(2)具有检测机构出具YJY型号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4)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的电力电缆供货业绩累计金额1亿元及以上,其中35kV及以上电力电缆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业绩至少3项(每项合同业绩需附合同扫描件及其中发票证明任意1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供货规格型号、供货清单、35kV及以上的电力电缆单价和总价、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6)提供内蒙古电力集团 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35kV及以下电缆标段的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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