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统表演艺术作品创作推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609
二、项目名称:传统表演艺术作品创作推广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3号附205号2层 | 790,500.00元 | 97.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6030100 | C06030100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传统表演艺术作品创作推广服务 | 传统表演艺术作品创作推广服务 | 木偶节目创作要求:(1)供应商需根据《三国演义》中的经典桥段《蒋干盗书》改编创作木偶节目,整个节目时长不低于6分钟。(2)供应商提供的导演需具有艺术类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四川地方特色戏剧、木偶剧导排能力,具备剧(节)目导排经验;(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 |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活动实施中及结束后,做好活动的总结等相关工作,并收集演出属地反馈信息等工作;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规定、行业规定。(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波 、 张旭 、 李奕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1)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48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0025210200045257;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8楼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