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县长所拉昂水库恢复重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
定日县长所拉昂水库恢复重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定日县长所拉昂水库恢复重建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日县长所拉昂水库恢复重建工程 (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日行审服概算【2025】1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定日县珠穆朗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定日县珠穆朗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定日县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挡水工程1项,引水工程1项,交通工程1项,房屋建筑工程1项,其他永久建筑工程1项,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 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并配合委托人进 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施工期+责任缺陷期+竣工审计阶段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监理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不在失信黑名单内。
3.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须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平台》人员信息裁图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陆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