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新区支路网建设项目(朝晖街西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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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新区支路网建设项目(朝晖街西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新区支路网建设项目(朝晖街西段)施工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 井行审投资初设(2024)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冶河东路-石河路道路长度为219.48米,红线为20米, 双向两车道标准段道路断面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35.927924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个。
3.1.4 其他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本次合同金额的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即合同金额的24%),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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