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惠民开发区(东纵一路—扬子江路)新建供水管道下穿沪昆铁路K85+185顶管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 惠民开发区(东纵一路 —扬子江路)新建供水管道下穿沪昆铁路 K85+185 顶管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STGCHDJL- 2025- 0252 -GK )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 惠民开发区(东纵一路 —扬子江路)新建供水管道下穿沪昆铁路 K85+185 顶管 工程项目 已 由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及文号: 上铁办工函〔2024〕382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惠民开发区(东纵一路—扬子江路)新建供水管道下穿沪昆铁路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及 上海工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P-SHGW-GW-WWGCSG-2025-000032)的审批 批准实施 , 建设资金来自 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实施 ,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 上海局集团 有限 公司上海工务段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沪昆铁路 K85+185 。
2.2 项目 内容
采用泥水平衡顶管方法在沪昆铁路 K85+185 处新建 1-DN1000mm 钢筋砼套管穿越铁路路基,套管轴长 248m ,与沪昆铁路线路中心线的交角均为 63° ,管顶至沪昆铁路钢轨顶部垂直距离为 9.41m 。工作井和接收井均为钢筋混凝土矩形沉井,工作井内尺寸为长 8m× 宽 4m ,深 8.8m ;接收井内尺寸为长 5m× 宽 4m ,深 8.8m 。工作井和接收井外侧均采用 φ 双轴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桩长分别为 17m 、 18m ;井底均采用 φ 水泥搅拌桩地基处理,有效桩长为 3m ;顶管进出洞口长度 6m 范围内土体采用 φ 水泥搅拌桩加固,桩长均为 10.85m 。 对管线穿越沪昆铁路处路基及两侧共 24.8m 范围内土体采用袖筏管注浆加固 2866.8m³ 。
2.3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2.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 6 铁路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 投标人 资格 要求
3.1 企业 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 企业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须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务系统 合格准入单位,外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 A 级及以上,本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 B 级及以上 。
( 2 ) 投标 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或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 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 业绩 。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 4 拟派主要 人员 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 经理 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 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①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② 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③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④ 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 ⑤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2 ) 人员 社保要求: 项目 经理须 具有 20 2 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材料:有效的 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 经理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 合同甲方 ) 开具 的同意调离文件 。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 2 )安全负责人要求
1 )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要求:安全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证明材料: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人员 社保要求: 安全负责人须 具有 20 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材料:有效的 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 安全负责人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
( 3 )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 要求
投标人拟派 参与本项目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的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 主要人员 ) 上岗前 须 具备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 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
证明材料: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或 承诺书 。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6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状态。
( 3 )投标人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 4 )投标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 5 )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潜在投标人 ,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 8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 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 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20 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 “ 黑名单 ” , 20 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 9 )投标人 20 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 1 0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 ; 未被集团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 查询记录。
( 11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 13 ) 投标单位在本单位主体项目有 2 个未完工或年度累计中标额 1500 万元以上的,不建议参加 本 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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