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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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389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自贡市大安区新民乡天元居委会西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12号厂房 | 1,000,000.00元 |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百分比):68.8%
| 9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4990000 | C0499000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翠容(采购人代表) 、 卿三明 、 李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1.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2.账户信息:需解锁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903231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需解锁;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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