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501-130881-89-01-812136)
河北
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已由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平数政招核决字202501-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泉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省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泉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水源、节水、谷坊工程共155处。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平泉市, 计划工期:26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7月31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其他人员: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3.1.4信誉要求 :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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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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