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郓城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桩基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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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郓城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桩基支护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郓广场-ZY-2025-002
1.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与郓城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就桩基支护工程分包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装配事业部对工程施工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包含站前广场、各类接驳设施、配套道路等。
2.2工程建设地点:郓城县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土方开挖、回填、外运、混凝土灌注桩施工、钢板支护、混凝土护坡等全部桩基支护等全部施工内容;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分包方式: □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2.5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暂定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 12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过期的需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企业资质连续的延续通知(延期时间不能间断);并具有承担本次郓城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桩基支护工程施工、全面履行分包合同(含附件)的能力,且由中铁建工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准入或者在中铁建工集团《分包企业准入名册》内,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纠纷及诉讼,不在中国中铁及中铁建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
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招标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可以给予招标人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此宽限期内不视招标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招标人支付欠款。
3.3本工程支付方式: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辆、房产等)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外的支付方式时,由乙方承担贴息、手续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所有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汇票、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付款项时,乙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3由中铁建工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准入或者在中铁建工集团《分包企业准入名册》内,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纠纷及诉讼,不在中国中铁及中铁建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4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6未在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7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内;8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10-27 16:18附件下载
272427401761139073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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