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实验中学人民路校区学生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6832025060005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683-2025-00573
3、项目名称: 枣阳市实验中学人民路校区学生食堂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62.692300 (万元)
6、最高限价: 62.6923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4) 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 (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上查询带网址的社保网站截图);(5)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网址hhttps://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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