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5年度科技兴安样板路创建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0-RHHH-C2025-0113
项目名称: 盐城市2025年度科技兴安样板路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0.6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5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204国道盐城段北起连云港交界(响水县),南至南通交界(东台市),纵贯全市,全长约193.55公里,途经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建湖县、亭湖区、大丰区和东台市7个县(市、区)。该路段车流量大、重载车辆占比高,沿线存在多处未设信号灯的路口,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根据《江苏公路信息化“十四五”发展纲要》关于“科技兴安工程”的建设要求,选取响水段(K526+450-K550+000)和东台段(K708+000-K720+000)作为样板路段,重点建设弯道预警、非信控路口行人过街预警、桥梁超高预警、气象监测系统以及桥下空间安全监测等智能化设施,着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控能力。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需要对拟创建的科技兴安样板路段进行现状调研分析,结合交通事故情况科学研究 制定 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采购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 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 中 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职业资格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类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证);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 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
5.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证);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响应文件中提供从2025 年2月开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当月至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7.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