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南京输油分公司2025年应急预案编制及外部专家评审备案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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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南京输油分公司2025年应急预案编制及外部专家评审备案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采购条件南京输油分公司2025年应急预案编制及外部专家评审备案项目已由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的通知》(东部储运(2025)44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南京输油分公司2025年应急预案编制及外部专家评审备案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南京输油分公司2025年应急预案编制及外部专家评审备案项目。
2.2采购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5采购范围: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标准规范,编制南京输油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南京输油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江苏省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修改完善预案,承担评审活动全部费用;
3.负责完成南京输油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南京输油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江苏省应急厅和江苏省发改委备案,协助管道沿线各单位在地方政府备案;
4.组织江苏省专家评审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承担评审活动全部费用;
5.负责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江苏省应急厅和江苏省发改委备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审计报告须按规定加盖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印章,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报表中的签字盖章等不做硬性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2022年以来有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及备案项目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持有化工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2022年以来有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执业业绩。
3.4.2 项目负责人应为响应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谈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5 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 $1$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 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8 08:00附件下载
南京输油分公司2025年应急预案编制及外部专家评审备案项目谈判公告_已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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