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旅(深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港中旅(深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中旅国际法律尽调服务2025-2026年度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集中资格预审 公告
公告编号: GZXYGG202510240002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港中旅(深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资格预审名称:港中旅(深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中旅国际法律尽调服务2025-2026年度集中资格预审
集中资格预审单号:GZCGXY202510240002
采购内容和范围:根据项目工作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项目交易架构、交易方案讨论和设计,提出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合作项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合作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保密协议、股东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等。交易文件必须覆盖尽职调查所发现的全部风险,对尽调发现的风险设置有效的应对措施;
(3)对合作主体持有的公司开展背景调查,出具背景调查报告;
(4)对目标主体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撰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问题风险清单》,并匹配相应的应对措施;
(5)尽调过程中,应根据目标主体、行业性质、项目交易模式的特点,梳理重点需关注内容,其中需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持有资产的合法性;标的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及标准;标的公司生态环保情况等;
(6)论证合作项目范围内的资源租赁协议、资产租赁运营的合作交易路径,并撰写相应的协议;
(7)论证景区经营权获取和经营相关旅游业态等的合法合规经营路径,提出法律意见,并对景区经营权续签协助实施有关方案,确保方案的合法性;
(8)参与项目的商务谈判、公司会议,并对采购人关注的重要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9)根据项目具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特点,以书面和口头的方式就项目进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并就投资工作的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10)如交易后标的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控股股东为香港企业),需论证和落实标的公司在景区相关行业经营上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
(11)对整个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结果、交易方案、交易文件;
(12)协助采购人签署项目交易文件、办理项目交割、办理工商变更等;
(13)采购人认为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证件一致。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加盖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3. 执业许可:供应商须获得执业许可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含年检页);“正常执业状态”指通过律师协会年度执业检查考核,并登记为正常执业的情况。
4. 供应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投递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有2个以上旅游项目法律尽调服务经历。(特征需满足:单个文旅类项目,如商办、景区、酒店等)。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尾页、合同中含服务内容和关键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
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律师需从事公司业务的法律服务工作不少于10年,且熟悉并购工作业务。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简历。
6. 项目团队要求:参与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有不少于5名在职律师(不含实习律师),其中具有公司业务类法律服务工作5年以上经历的律师须不少于2人。
7. 联合体申请人: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列入中国旅游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的。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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