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通勤、运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通勤、运输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二次 公告
( 采购编号: JNC334-CGN-250932307、SXMTZB2503F-1264(N)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 市/ 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通勤、运输车辆租赁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N-250932307、SXMTZB2503F-1264(N) ) , 已由 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纪要【2025】39次 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全面预算 ,采购人为 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鉴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原车辆租赁服务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日常公务出行,同时保障项目部通勤及生产环节中材料、配件的及时转运,现计划新租赁运输、通勤等各类车辆共计11辆。
目的:为施工工程需求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通勤、运输车辆保障。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通勤、运输车辆租赁服务 :
标段(包)内容:提供一年车辆租赁服务:17座中型普通客车三辆、轻型栏板货车一辆、7座面包车一辆(五菱)、皮卡车六辆(江铃)。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
2.4 服务地点: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有限责公司及各项目部 。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方提供的车辆应为合法的车辆,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路况正常,满足采购方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通勤、运输车辆租赁服务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具有 至少 1 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 10 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通勤、运输 车辆租赁服务业绩 ( 合同中至少包含中型普通客车、皮卡车两种车辆租赁,如合同中无法提现,需提供相关合同明细。不限同一合同中体现 )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 ③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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