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物流中心报废公务车辆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浙江
-杭州市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本单位报废公务车辆处置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处置透明度,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报废公务车辆处置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参与报价。
· 项目名称:杭州物流中心报废公务车辆处置服务
· 项目编号:(STHZWL-2025-ZH03-JC)
· 处置要求:中选企业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回收拆解,确保拆解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并协助本单位完成车辆注销登记等后续手续。
二、车辆信息
| 车牌号 | 品牌型号 | 车辆型号 | 购置时间 | 整车质量 | 车辆现状 |
|---|---|---|---|---|---|
| 浙 A2LT93 | 大众帕萨特 | SVW7180CE1 | 2006年2月 | 1490Kg | 已无法正常驾驶 |
| 浙 A2LU50 | 别克 GL8 | SGM6515ATA | 2009年2月 | 2398Kg | 已无法正常驾驶 |
| 浙 A7JL22 | 别克 GL8 | SGM6527AT | 2010年10月 | 2529Kg | 已无法正常驾驶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业务。
2. 专业资质:必须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 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
· 报名/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30 日 12时 (请务必在此日期前送达)
· 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64号B410室
· 递交方式:可采取线下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若邮寄,请注意邮寄时效,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 报价单(见附件)。
五、评审与定标
本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所有处置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高者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 回收、拆解、搬运、运输及注销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方承担。
· 成交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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