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档案史志馆关于瓮安县档案史志馆馆藏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更正公告
贵州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YH[2025]-03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瓮安县档案史志馆馆藏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项目序列号: ZFCG2025101701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09:30 | 2025年11月12日10:30 |
| 2 | 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具有“档案培训证书”或“保密教育培训证书的人员”,每提供一人证书得2分,满分12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档案专业人员助理馆员证书”、“档案专业人员管理员证书”及以上证书(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的,每提供一名人员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注:第(1、2)中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任意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3、合同签订后截止2026年4月前,项目履行过程中应当保证每周服务时间不低于六天,每天同时进行项目服务的人员不低于40人,提供承诺函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考虑到人员轮休、请假等因素,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名单在40人基础上每增加10人追加2.5分,本项最高得分11分。注:需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具有“档案培训证书”或“保密教育培训证书的人员”,每提供一人证书得1分,满分8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档案专业人员助理馆员证书”、“档案专业人员管理员证书”及以上证书(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的,每提供一名人员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第(1、2)中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任意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3、合同签订后截止2026年4月前,项目履行过程中应当保证每周服务时间不低于六天,每天同时进行项目服务的人员不低于40人,提供承诺函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考虑到人员轮休、请假等因素,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名单在40人基础上每增加10人追加2.5分,本项最高得分11分。注:需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更正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瓮安县档案史志馆
地 址: 瓮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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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