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院档案数字化及中间柜扫描、整理、归档等服务(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霍邱县法院档案数字化及中间柜扫描、整理、归档等服务 ( 第二次)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SD34150120250624-1号
二、项目名称: 霍邱县法院档案数字化及中间柜扫描、整理、归档等服务(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长淮路与一元大道交叉口
成交金额:陆拾叁万元整( 6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邱县法院档案数字化及中间柜扫描、整理、归档等服 务(第二次) 服务范围:为规范霍邱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录入工作及中间柜扫描、整理、归档,实现电子卷宗(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提供不少于 9个岗位,按照2.6万册估算不限卷宗类别,另增加基建资料分类归档,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且费用不再另行计算。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相关工作要求 。 服务时间: 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相关工作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晓红、陆梅、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9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93.10 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需解锁。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人民法院
地 址: 霍邱县政务中心向北 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