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掺烧项目2025-2026年电缆框架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8中标候选人公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掺烧项目2025-2026年电缆框架
中标候选人 的公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掺烧项目2025-2026年电缆框架 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掺烧项目2025-2026年电缆框架
二、公示时间: 2025-10-28~2025-10-30
三、招标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五、评标结果: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公 司名称 | 需解锁 | |
| 需解锁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9343613.00000000 | 9550252.0000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 | / |
| 业绩 | 1、业绩名称:东区超薄带35kV变电站等项目进线电缆敷设工程、签订时间:2022.03.24、买方:张家港中美超薄带科技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南东甲线π入平方变(电缆)、签订时间:2022.08.11、买方: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3、业绩名称:杭州市区西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签订时间:2023.03.28、买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4、业绩名称:嘉兴余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签订时间:2024.01.10、买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5、业绩名称:宁波市区云林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签订时间:2024.01.10、买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6、业绩名称:河南濮阳市区城北(逐)220kv输变电工程、签订时间:2024.07.17、买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7、业绩名称:顺义尹家府110kV输变电工程、签订时间:2024.07.24、买方:国网北京市电公司;8、业绩名称:华润电力封丘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MW)、签订时间:2024.11.01、买方:中铁物资集团中南有限公司;9、业绩名称:上海嘉定云安110kV输变电工程、签订时间:2024.12.27、买方:中铁物资集团中南有限公司。 | 1、业绩名称: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签订时间:2023.01.03、甲方:四川省明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签订时间:2023.05.13、甲方: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中核四O四有限公司变电站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工程、签订时间:2023.07.18、甲方:国网智联电商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卜尔汉图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含光传输设备和安稳系统)EPC总承包项 目、签订时间:2024.6、甲方: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业绩名称:国家电投黄河公司羊曲水电站电缆-1kV电力电缆、签订时间:2024.05.10、甲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6、业绩名称:青海公司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能海南塔拉255MW102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EPC工程、签订时间:2024.05.22、甲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配网三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110千伏变电站963中海线与海东110千伏变电站957海东乌素图220千伏变电站4#线与赛马场110千伏变电站957财神庙线联络工程电力电缆等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5.05.14、甲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8、业绩名称:江苏扬州~镇江土200千伏直流输电二期工程(淮安~镇江)控制电缆,KVVP2,2.5,7,ZC,22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5.06.03、甲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 式:
单位(部门):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接收邮箱: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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