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马鞍街道稻花香西北角防洪功能完善工程
重庆
涪陵区马鞍街道稻花香西北角防洪功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马鞍街道稻花香西北角防洪功能完善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陵发改 〔2025〕20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涪陵 高新区 马鞍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聚源大道污水管网整改工程,新建 DN400 污水管网约1250米。2.攀华码头内涝整治整改工程,在鹤凤大道(攀华码头段),新建DN2200 雨水管网约310米。3.太白大道 涪高中段内涝治理工程,新建DN400 污水管网约165米, DN1400雨水管网约215米。4.重庆市涪陵区陶家沟片区排水管网工程中间段,新建迁改箱涵断面尺寸为B×H=4.0×3.5, 总长464.24米;新建DN1000-DN2000 雨水管网182米;新建DN500-DN600 污水管网 388米。5.聚源大道管网改造工程,新建一条DN800污水管网约1.2 千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3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聚源大道管网改造工程、太白大道涪高中段内涝治理工程等五条道路管网改造工程,具体包括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道路工程、边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其中陶家沟片区排水管网工程中间段K0+255-K0+340在60 日历 天内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2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