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集团公司TDCS/CTC客专中心核心网络设备更新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示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集团公司TDCS/CTC客专中心核心网络设备更新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 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5- 1331- DY )
卡斯科信号有限公司 :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集团公司TDCS/CTC客专中心核心网络设备更新 已通过 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及文号上铁计统函【2024】937号、上铁计统函〔2025〕386 号批准实施, 建设资金来源 技术改造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务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发包条件,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1. 发包条件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集团公司TDCS/CTC客专中心核心网络设备更新 已通过 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及文号上铁计统函【2024】937号、上铁计统函〔2025〕386 号批准实施 ,建设资金来源 技术改造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务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因为受既有设备厂家软件条件受制只能采取单一来源。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 卡斯科信号有限公司 前来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2. 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客专机房、调度大厅、楼层配线间 。
2.2 项目内容: 按设计规范完成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客专机房核心交换机、相邻铁路局集团公司 / 国铁集团互联路由器各 2 套,核心交换机与核心路由器间网络安全边界 4 套, SDH 传输通道通信质量监督中心设备 4 台, 2M 传输通道通信质量监督中心设备 4 台,通信质量监督服务器及维护终端 1 套进行更新改造;客专调度楼 6 楼配线间楼层交换机进行更新,共计更新交换机 34 台等进行更新改造,费用按设计执行。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 供应商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备 近3年内 类似 铁路TDCS/CTC中心核心网络设备更 新 项目 业绩。
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 TDCS/CTC中心核心网络设备更 新 项目 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4 )业绩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
3. 3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 )业绩要求: 202 2 年 09 月 0 1 日 以来 具有 CTC/TDCS 项目 工程 业绩(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管理 职位均可)。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
⑤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2 )人员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 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5 投标产品要求
( 1 )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并在铁路局 TDCS/CTC 生产系统中具有成熟的运用经验。
证明材料:有效的铁路局 TDCS/CTC 生产系统 运用证明材料。
( 2 ) 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未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的,应予以免费更换。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中标单位须具备 CRCC 认证。
证明材料: CRCC 认证证书。
3.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 “ 黑名单 ” ,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 9 )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 10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 。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 查询记录。
( 11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
4.1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整(¥ 5 00.00) ,售后不退。
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采购的发包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发包业务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 “ 联系方式 ” ,转账时请备注 “2025- 1331- DY 标书款 ” 。
4.2 请受邀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
( 1 )营业执照;(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03 日发包业务代理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 2025- 1331- DY单一来源谈判报名表 ”格式填写后,发送至发包业务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 ,邮件发送后请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 供应商单位全称 +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 + 报名资料 ” ,如 “XX 单位 +2025- 1331- DY+ 报名资料 ” 。
5. 资格审查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 谈判办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报价方式为供应商二轮自主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总价,第二轮报价为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后的供应商谈判后的响应总价。
7. 响应文件 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接收响应文件的地点为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开标室 。
7.2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 谈判时间、地点和 方式
8.1 谈判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
8.2 开标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3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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