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青岛公寓、蓝村西公寓、青岛职工公寓业务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青岛公寓、蓝村西公寓、青岛职工公寓业务外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青岛公寓、蓝村西公寓、青岛职工公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会(招标项目编号: JTZB2025FW- 317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排序 |
|---|---|---|---|
| 1 | 青岛、蓝村西公寓食堂餐厨业务外包 | 需解锁 | 1 |
| 济南世纪同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 需解锁 | 3 | |
| 2 | 蓝村西公寓、青岛职工公寓服务保洁业务外包 | 银丰智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1 |
| 山东久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
| 济南新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 |
二、其他公示内容
包件 1:济南鼎和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8.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否决其投标。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在 2025年 10 月 31 日 09 :00至2025年 11 月 3 日 09:00,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参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招标异议处理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竞商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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