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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南方凯能(广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5GCKN-8-008 )
为规范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 的招标工作 , 保证项目如期完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网省公司及集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拟开展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的招标工作, 招标人为 南方凯能(广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
1.2 招标人: 南方凯能(广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3
1.4 采购模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采购
1.6 项目类别:工程 类
1.7 项目 地点: 中山市
1.7 资金来源: 自有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工期要求 : 建设工期以建设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的协议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1.11 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 42900万元。招标所列采购金额为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具体项目最终以招标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2.2 标 段 划分 : 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的,合计 4 个标段。 各标段设若干中标单位,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 2个标段,标的之间投标人可兼中。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备注: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生产类)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城区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3 承包方式:土建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全部或部分)。
2.4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基建类)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投标费率 < 86.00 %,且不低于成本,费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如: 85.00%) 。
2026-2027年度中山供电局变电站(生产类)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框架采购:标段四 投标费率 < 90.00 %,且不低于成本,费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如: 89.00%) 。
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 5 结算 方式 : 按总价费率结算,总包单位依照其与建设单位结算价,扣除其主材、管理投入等成本后,按照中标费率计算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价,即结算价 =(总包单位依照其与建设单位结算价-总包单位的主材、管理投入等成本)÷(1+总包结算税率)×中标费率×(1+实际开票税率)。框架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行业、网、省公司发布新定额或新的计价标准,按照最新版定额标准做为结算依据。
2.6 本项目框架招标采用带量采购模式
2.6.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已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6.2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 1)标段承包商实际承接的合同金额合计达到标段预估金额 150%时,即终止该标段承包商的框架协议。
( 2)分包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需求单位不再分配新的工程项目;已分配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执行。
(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发生抢险救灾、工期紧急、重大工程等需要集中力量推进的“大会战”工作及特难、艰苦任务时,各中标承包商应本着高效协同、资源统筹的原则,服从项目总体调度,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调整标段范围、责任划分、工作界面等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开展工作,补充协议不得违反原框架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中标单位承诺积极配合上述协作及调整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6.3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标段承包商实际承接的合同金额合计未达到标段预估金额 150%,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已签订订单合同的,按订单合同执行。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可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7 框架协议分配原则:
1、220千伏主网工程:“订单分配”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集团供应商评价结果及通过对分包商响应的施工方案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器具配置等投入情况,订单报价和业绩、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评价得分高低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如符合工程建设资质条件的分包商数量不足时,可进行补充招标。
2、110千伏主网工程:“保底分配+订单分配”
( 1)保底分配部分:按标的或标段估算总金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工程量,在成功入选的所有分包商中实行相对均衡的“保底分配”。
( 2)订单分配部分:针对标的或标段剩余的工程量(不超过估算总金额的50%),在标的或标段的所有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根据集团供应商评价结果及通过比选各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器具配置及其业绩、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评价得分高低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
3、市场禁入、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分包商剩余份额的执行:
( 1)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分包商,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中标分包商承接;若剩余所有中标分包商的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且框架合同剩余有效期不足1年【2027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按补位机制在候补标段的中标单位选择其中一家分包商承接退出分包商剩余额度,以需求单位与候补分包商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上述分配份额及分包商名单须经子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审批,结果报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备案。候补分包商结算费率按退出分包商的投标费率结算。
( 2)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分包商,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中标分包商承接,分配份额须经子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审批,结果报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备案。若剩余所有中标分包商的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且框架合同剩余有效期超过1年【2027年1月1日之前】,将补充招标,标段原有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南方凯能(广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1.6 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 (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的资质要求另行规定)
3.2.2 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被建设部门处罚,尚在处罚期间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注:(1)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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