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公安分局餐饮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6000250928139132-16284204
项目名称: 金山公安分局餐饮管理服务
预算编号: 1625-W00004828
预算金额(元): 4830000元 ( 国库资金:483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金山公安分局餐饮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8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龙钊路机关大院食堂、新看守所民警食堂、新看守所大食堂、朱泾食堂、新卫食堂、明卫食堂一日四餐提供服务保障。
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