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镇湾镇2025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282025060002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8-2025-00777
3、项目名称: 都镇湾镇2025年度水毁修复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0.2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90.2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浆砌石挡墙0.281km、新建排水工程0.045km、维修加固桥墩2处、新建排水涵管6处、新建应急通行桥梁1座、协助6座电站复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声明函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6)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该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1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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