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5〕-039.
项目名称: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排灌机械 | 按钮轨道式喷灌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合同包2(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4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39,992.3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对20个蔬菜大棚内原装的20套水肥一体按钮轨道式喷灌机以及配套的拉杆、吊杆、软管等附属设施拆除后翻新加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包2(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2(2025年长青镇高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蔬菜大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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