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保障性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标段一
青海
海南州保障性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保障性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共和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共发改备【2025】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州博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南州博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共和县
(2) 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 2800.00 m2(合 4.2 亩),总建筑面积为4686.43 m2;新建框架结构地上 5 层公寓楼一栋建筑面积 4190.47 m2,新建地下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 495.96 m2,地面硬化 978 m2(含车位),新建围墙 238m,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744001001
标段名称:海南州保障性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321.0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365.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 2800.00 m2(合 4.2 亩),总建筑面积为4686.43 m2;新建框架结构地上 5 层公寓楼一栋建筑面积 4190.47 m2,新建地下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 495.96 m2,地面硬化 978 m2(含车位),新建围墙 238m,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974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