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特色设施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宁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武口区特色设施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已由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特色设施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大发改审发【 2025】218号文件( 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星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产 业融合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嘴山市星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由园区配套、雨水回收池、二氧化碳气化站、设备购置等 4个部分工程组成。园区配套:厂区道路3387m2,厂区硬化2387m2,铺设De25PE给水管47m,铺设De100PE给水管1214m,铺设De150PE给水管 585m,铺设D300钢筋砼排水管650m,铺设De500UPVC雨水管 612m,挖填、阀门井1项,储能型太阳能路灯(接入市电)12盏,储能型太阳能路灯24盏、围墙1277m,门卫室24m2/座,大门1座,农资库128m2/座,绿化工程7662m2。雨水回收池8740m3/座。二氧化碳气化站130m3/座。设备购置:共计106台(套)。
2.2 建设地点: 大武口区星海镇 。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初步设计编制、 施工图设计、设计及图纸审查阶段的 BIM 设计、安全设计 专篇,材料 及设备采购调试、工程施工、验收和交付,负责组织该项目审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工程总承包安装工程施工、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对总承包范围内设计及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 负总责。
2.4 计划工期: 总 承包计划工期: 330 日历天; (实际开 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2.5 标段划分 :( 如有)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和施工资质,或 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设计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 别、 等级 );
( 2)施工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施 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资质类别、等级) 。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须具备相应 建筑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 建筑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等 );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 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 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联合体投标报名的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下载“【操作手册】联合体投标报名操作手册(二期系统)”进行查看具体报名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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