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二期)施工第一标段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二期)施工第一标段 沥青混凝土物资 采购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二期)施工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出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材料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水利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龙河,施工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包括龙河段长 1.85km的主槽清整和防护;新建及加高培厚堤防3.46km;新建1#2#一体化泵站、新建二干渠穿堤涵闸以及修建堤顶路上堤坡道7条。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建设规模:项目包括龙河段长 1.85km的主槽清整和防护;新建及加高培厚堤防3.46km;新建1#2#一体化泵站、新建二干渠穿堤涵闸以及修建堤顶路上堤坡道7条。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供应商在中层级为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或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存储和运输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22.2023.2024三年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2024)不少于1个材料的供货合作业绩,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等作为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评价资料。
3.1.7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3.1.8付款条件: 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 30 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85 %,;剩余12%作为尾款及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30日后支付到结算价款的 100% 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建行 E信通、中交云信等方式支付。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交云信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E信通的付款比例。
( 5)其他要求:必须是 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 【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 /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参与 1 个包件 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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