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城市更新等)(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524]zz[CS]2025002-1
二、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城市更新等)(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平潭县潭城镇东宝庄17号101 | 720,000.00元 | 97.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顶资金(城市更新等)):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2025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城市更新等) | 2025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城市更新等)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各项要求 | 完全 满足磋商文件各项要求 | 自合同签约之日起365日 | 项 | 验收合格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各项要求 | 72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周亮 |
|---|---|
| 评审专家: | 王智盛 、 周高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100万元以下 1.5%。请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顶资金(城市更新等):1080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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