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 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房屋租赁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48184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8184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观山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观府发〔2023〕8号)文件要求,需建设区级托育综合中心。
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选址要求必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房屋面积达1200m2,交通便利、环境安静、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二)宜远离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建筑、设施及污染源;(三)应具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四)周边应有便利的供水、供电、排水、通信及市政道路等公用基础设施;(五)宜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宜独立设置。当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时,宜设置在低层区域,自成一区,并应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经我单位多方考察,位于观山湖区石标路91号金华园街道原党群服务中心房屋能满足以上条件。根据《观山湖区托育服务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观卫健通〔2025〕6号)文件要求,选择该地址作为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址。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之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黔财采〔2024〕17号)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贵阳观山湖城市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北京西路观投大厦11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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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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