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公司全要素环境保护工作摸底排查及评估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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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公司全要素环境保护工作摸底排查及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AGF-HNGS-25100269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广东省内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对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内容、国家管网集团和华南公司制程要求,结合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在华南公司范围内选取11座典型站场(初定4个输油站、7个输气站)开展环保管理现状专项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三同时”落实情况、排污许可管理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风险管理和防控情况、现场环境管理情况、环境监测落实情况、环保培训情况等,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人员访谈结合的方式,每座站场形成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检查结束后汇总形成本次华南公司环保专项评估报告。 根据现场评估的情况,进一步收集整理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企业制度等,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和油气行业央企督察情况,编制国家管网集团环保会诊评估指南,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必要时可到国家管网集团其他企业采样评估,从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排污许可、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土壤及地下水管控、清洁生产、基础管理等方面制定重点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对应的评估表,对工作组织、自评实施等提出建议,具备指导国家管网集团及各所属企业迎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日常环保自查会诊的功能作用。 项目完成后,需提交三项成果: 1)华南公司全要素环保摸底排查问题清单。问题清单应覆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要素,具备检查深度、专业性。 2)华南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结合现场排查情况对华南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现状进行评估,指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并提出短期(1年左右)、中远期(5年左右)改进建议。 3)国家管网集团环保会诊评估指南。指南应有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时效性,并通过评审方式得到行业专家认可。
华南公司全要素环境保护工作摸底排查及评估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11-27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华南公司全要素环境保护工作摸底排查及评估。 2.1.2招标范围 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对华南公司开展典型站场环保评估,编制国家管网集团环保会诊评估指南。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提供报表需加盖投标人财务章或者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查询。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未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3.3.5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3.3.1至3.3.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长输管道环境评价或咨询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本条业绩所指,均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的业绩,使用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业绩,该业绩在本项目招标中视为无效业绩。 3.5人员要求 3.5.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团队至少配置4名项目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更换人员资质需等同或高于原有资质,且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自拟承诺)。 3.6.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07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13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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