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生产、电子设备生产、航空机电制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GHXM-C2025-0029
项目名称: 饮料生产、电子设备生产、航空机电制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94473.35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 饮料生产、电子设备生产、航空机电制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采购人对小微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条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以上、承修类五级(含)以上、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提供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满足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8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