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迁移新址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HGZC[CS]20250002
项目名称:迁移新址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2,015.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迁移新址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92,015.9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迁移新址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92,015.98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迁移新址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迁移新址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配备齐全、证企相符),确保能满足施工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专业质检员提供岗位证书;专业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以上资格、岗位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如有变更的,需同时上传变更页扫描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克扣工程款、材料款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无重大违规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投标人上传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