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水上沉桩及构件运输施工船舶租赁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水上沉桩及构件运输施工船舶租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采购人现邀请贵单位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工程内容:项目主要包含新建4个7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码头布置3条装船作业线;在四期露天堆场北侧新建3排6列共18座3万吨筒仓,新增堆场容量54万吨;建设2线四翻翻车机卸车系统(另预留1线)及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装卸设备和公用设备、通信信息控制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5310万吨。 2.2采购内容 2.1本次招标内容为:水上沉桩及构件运输施工船舶租赁。 2.2此次采购限价27507876.28元招标限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超过招标限价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废标。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11月20日-2026年8月1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通知单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9%);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专业分包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 3.5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机械租赁资质,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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