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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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ZHZH-C2025-0041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1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14万元/2年,即157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 658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远泰路9号一号楼二层,共2处食堂。食堂主要提供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日早、中餐、公务接待用餐,双休日、节假日等按照采购人不定期加班需要,提供加班人员用餐。人民法院食堂、执行局食堂目前各有大餐厅一个,共需提供约250人就餐(包括人民法院食堂185人,执行局食堂65人)。食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提供,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仅负责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就餐要求、包间餐饮管理、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并支付每月食堂运营产生的水电气、日杂用品及所有原材料成本等相关支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法院执行局食堂为2025年12月4日左右入场开始履行合同,法院机关本部食堂为2026年3月12日左右入场开始履行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人对上一年度考核不满意或涉及年度财政安排预算资金不足等因素,采购人有权拒签第二年度服务合同,重新启动服务采购流程,供应商需按实际情况分别安排好团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
( 2) 供应商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 www . ccgp . gov . 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 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 电子 响应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1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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