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胸科医院体外高频热疗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5102701
项目名称:体外高频热疗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设备送到指定地点,货到10个日历日内完成防护改造并进行设备安装,安装过程自备相关工具及耗材,调试设备后,派专业工程师到设备使用现场对用户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达到操作人员独立操作机器、培训期不低于五个工作日。提供陕西省内外三甲医院专科培训2次以上,培训期不低于三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胸科医院体外高频热疗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磋商;
(2)供应商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提供授权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近(磋商当月不计入)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4)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凡本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提供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