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公司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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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业主结算,采购人为葛洲坝生态建设(湖北)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应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交货时间:具体已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
2.4 质保期:自收到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在人员、货物供应、资金实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1.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2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应答人具有相似的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1份。
3.3 信誉要求:
3.3.1自2022年1月1日起,应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没有:
(1)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2)围标串标、骗取中选、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等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约记录。
(3)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6)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
(7)其他违法行为: / 。
3.3.2未被列入中国或葛洲坝集团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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