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和六楼原档案室修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5-11-10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350703]FJTH[TP]2025001
二、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和六楼原档案室修缮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需解锁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后山(许淑琴宅)三楼302-01 | 495,270.00元 | 合计响应报价(总价):4952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房屋修缮):
工程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650000 |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和六楼原档案室修缮改造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竣工 | 项 | 翁仙英 | 闽2352008200815330 | 495,27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丁卉 |
|---|---|
| 评审专家: | 陈少觉 、 李秀琴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交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0.8%收取(超过4799元,按4799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账名:需解锁;账号:需解锁12067;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 房屋修缮:0.4799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在资格审查阶段,供应商“华禹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中十建设(河南)有限公司”、“鑫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其他资格要求2 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以上3家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2、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需解锁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 建阳区朱熹大道47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