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各片区2026-2027年度委托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正在报名中
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上级单位 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海南州 。
A标段:
(1)德令哈片区: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光伏园区 ;
(2)海南片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华电共和光伏电站及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新109国道共和县西出53公里处塘格木路口右转3公里处华电切吉风电场。
B标段:
(1)格尔木片区: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宗加镇109国道2600公里处华电诺木洪风电场、格尔木光伏园区华电华盈光伏电站、华电华鼎光伏电站及乌图美仁光伏园区华电鹏晖光伏电站。
(2)茫崖片区: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向西约80公里处华电楷彤、君诺风电场。
2.2项目规模:
A标段-德令哈片区 (共计运维容量1020MW+储能电站运维270MW+制氢站运维3MW;需要运维人员38人,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运维质量及实际用工情况按需核减运维人员)对德令哈片区所属2座光伏电站(容量分别为20MW、1000MW)、制氢站(3MW)、储能电站(270MW/1080MWh)派驻运维人员进行巡检、定期工作、缺陷处理、站点监视、运行操作、技术监督等服务,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
A标段-海南片区 (共计运维容量105MW;需要运维人员9人,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运维质量及实际用工情况按需核减运维人员):对海南片区所属1座光伏电站(55MW)和1座风电场(50MW)派驻运维人员进行巡检、定期工作、缺陷处理、站点监视、运行操作等服务,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其他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
B标段-格尔木片区 (共计运维容量280MW;需要运维人员21人,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运维质量及实际用工情况按需核减运维人员):对格尔木片区所属1座风电场(100MW,共计48台风电机组及配套箱变、管理站等)和3座光伏电站(容量分别为50MW、30MW、100MW)派驻运维人员进行巡检、定期工作、缺陷处理、站点监视、运行操作、技术监督等服务,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其他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
B标段-茫崖片区 (共计运维容量500MW;需要运维人员15人,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运维质量及实际用工情况按需核减运维人员):对茫崖片区50万千瓦风电场的所有设备(主要设备有:75台单机容量6.7MW双馈风机、75台单台容量7400kVA箱变、有三个开关站分别是东1区开关站3条进线,2条出线,1台SVG、东2区8条进线,4条出线,2台SVG、西区开关站8条进线,4条出线,2台SVG、AGC/AVC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站用变、接地站用变、送出线路、SVG气象站光功率预测系统、微机电力故障录波检测系统、同步相量测量装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消防报警系统(含消防用水的补充,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远动通讯装置、厂区架空线路等)及其他资产定期维护、巡检、消缺、电气操作、技术监督等工作,确保各场站设备正常,包括各站点委托运维人员伙食费、生活用水及饮用水(年度使用量约为14000m )、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
2.3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A标段:德令哈片区、海南片区委托运维期限均暂定2026年1月4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日期由发包方通知为准。
B标段:格尔木片区委托运维期限暂定2026年1月4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日期由发包方通知为准。茫崖片区委托运维期限:暂定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日期由发包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1)生产运营-(A标段)(CHDTDZ003/25-QT-00601):A标段对德令哈片区所属2座光伏电站(容量分别为20MW、1000MW)、制氢站(3MW)、储能电站(270MW/1080MWh)派驻运维人员进行巡检、定期工作、缺陷处理、站点监视、运行操作、技术监督等服务,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对海南片区所属1座光伏电站(55MW)和1座风电场(50MW)派驻运维人员进行巡检、定期工作、缺陷处理、站点监视、运行操作等服务 , 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其他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
(2)生产运营-(B标段)(CHDTDZ003/25-QT-00602):对格尔木片区所属1座风电场(100MW,共计48台风电机组及配套箱变、管理站等)和3座光伏电站(容量分别为50MW、30MW、100MW)派驻运维人员进行巡检、定期工作、缺陷处理、站点监视、运行操作、技术监督等服务,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其他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对茫崖片区50万千瓦风电场的所有设备(主要设备有:75台单机容量6.7MW双馈风机、75台单台容量7400kVA箱变、有三个开关站分别是东1区开关站3条进线,2条出线,1台SVG、东2区8条进线,4条出线,2台SVG、西区开关站8条进线,4条出线,2台SVG、AGC/AVC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站用变、接地站用变、送出线路、SVG气象站光功率预测系统、微机电力故障录波检测系统、同步相量测量装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消防报警系统(含消防用水的补充,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远动通讯装置、厂区架空线路等)及其他资产定期维护、巡检、消缺、电气操作、技术监督等工作,确保各场站设备正常,包括各站点委托运维人员伙食费、生活用水及饮用水(年度使用量约为14000m )、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业务实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未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更换证书的,可参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旧版有效的电力业务实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扫描件)
9.业绩要求:
A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两个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个场站50MW(含)及以上新能源光伏场站运维业绩,且承包的新能源光伏场站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总容量超过1000MW(含)。
②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个场站48MW(含)及以上新能源风电场站运维业绩,且承包的新能源风电场站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总容量超过100MW(含)。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运营-(B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业务实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未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更换证书的,可参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旧版有效的电力业务实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扫描件)
9.业绩要求:
B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两个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个场站50MW(含)及以上新能源光伏场站运维业绩,且承包的新能源光伏场站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总容量超过350MW(含)。
②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个场站48MW(含)及以上新能源风电场站运维业绩,且承包的新能源风电场站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总容量超过500MW(含)。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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