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铁智能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中标通知书智能派发系统技术服务业务委外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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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铁智能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开 发中标通知书智能派发系统技术服务业务委外项目
(项目编号: WZGS-ZNZB-2025-05 )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呼铁智能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中标通知书智能派发系统技术服务 业务 委外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 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开发中标 通知书智能派发系统 技术服务业务委外项目
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
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内
2.2 工作量情况
开发一款中标通知书智能派发系统,开发该软件期间,关键源代码需委托专业软件开发公司编写开发,以达到软件定制开发后与中标通知书存储柜匹配使用。针对目前现有人工发放中标通知书情况,做智能升级改造,由原由人工手动发放、手动寄送的方式,改为由中标公司选择接受纸质中标通知书文件或下载接受电子版中标通知书,通过对整体发放流程的改动,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 具体功能及配套软硬件要求详见委外技术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经营范围与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可不提供)。
3.2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单位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递交文件之日前三个月内的基本账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证明结算无违规违纪、基本账户未冻结。高校可不提供。
3.3 报价单位应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位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时间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3.4 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2 年 2 月 -2025 年 2 月)开展过不少于 3 个及以上软件开发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报价人平台( )查询结果截图)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7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 2022 年 10 月 -2025 年 10 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截图);
3.8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 2022 年 2 月 -2025 年 2 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谈判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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