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水及公用DCS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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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水及公用DCS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B203-ZB-251122968 、 SXZB-2510 3741GZH038/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水及公用DCS系统改造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JNB203-ZB-251122968 、SXZB-2510 3741GZH038/01)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水及公用DCS系统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范围:
招标内容:化水及公用DCS系统的设计、全套硬件设备、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调试、现场测试、系统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直到DCS 整套系统稳定运行等相关服务,并提供完整的监视和控制系统,并对设备的整体性能效果负责。本次改造按照工信部要求,实现控制系统完全自主可控,包括升级改造需要的所有相关的系统软硬件设计、硬件设备、软件(含终身授权)、材料的供货、技术服务全部自主可控。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前庄村01号
2.4交货期:安装调试时间预计2026年4月1日-10月31日,实际安装时间以电网调停机组检修停运时间为准。
2.5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3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DCS控制系统供货业绩(合同内容包括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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