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邓家村乡村工坊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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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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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邓家村乡村工坊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185(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阳市“城乡融合共富凤城”乡村振兴项目-邓家村乡村工坊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阳市凤城街道邓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凤城街道邓家村
2.2 建设规模:用地8亩,新建钢结构厂房2000平方米,厂区硬化25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0计划竣工日期:2025-12-31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和招标人要求为准,进行工程施工。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5
2.7 预算金额:¥2561212.01元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起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投标人须以 PDF 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 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满足《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 号)文件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5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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