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官地河东精矿粉堆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忻州市
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官地河东精矿粉堆场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官地河东精矿粉堆场改造项目已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太钢集团代县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官地河东精矿粉堆场改造项目 。
2 . 2建设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矿业有限公司 。
2 . 3 建设规模: 约为2497772.57元(不含税) 。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代县矿业厂区外,属繁峙县岩头乡元山村,施工通行道路属于村属道路,施工前需协调好地方关系。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拆除三层加局部四层原建筑物,场地平整及硬化,围墙砌筑,钢大门制作安装;2、门房基础硬化、墙面砌筑粉刷、防盗门安装、屋面制安;3、导线铺设、灯具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上述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项目人员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
(2)本项目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成立日期在招标项目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的(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董高监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6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