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航院长江口浮标站监测项目监测与维护服务202519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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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航院长江口浮标站监测项目监测与维护服务202519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口浮标站监测项目监测与维护服务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长江口浮标站监测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江口浮标站监测项目监测与维护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保障长江口水源地安全,解决长江口水源地预警站数量少、距离远、监测频次低的问题,在青草沙进水口至徐六泾之间的关键点位以购买数据服务的方式布设预警浮标站,加强对水中油类污染物的预警监测,在上游污染事故发生时起到实时加密监测的作用。 长江口浮标站监测项目监测与维护服务,包括白茆沙#1航道信息浮、太海锚#2专用浮、长禁8灯浮、Q12灯浮、限潜34灯浮5个浮标站点监测数据采集和维护,其中白茆沙#1航道信息浮、长禁8灯浮、Q12灯浮3个浮标站点采集水中油参数、水温、溶解氧、pH值电导率、浊度参数,太海锚#2专用浮、限潜34灯浮2个浮标站点仅采集水中油参数,采集期为3年。服务方需自行提供相关监测设备及完成监测服务所必须的供电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与通讯设备和必要的备品备件,并进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正常,每月进行标样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每月提供数据服务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6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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