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赵店乡人民政府赵店乡莲花村农产品分拣仓储车间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5-56
2、采购项目名称:内乡县赵店乡人民政府赵店乡莲花村农产品分拣仓储车间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内乡政采磋商-2025-56-1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需解锁 |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马山口镇府前街2号 | 936,8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1.9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内乡县赵店乡人民政府赵店乡莲花村农产品分拣仓储车间建设项目-1标段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45日历天 | 任巨佩 | 豫24112133375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潜(组长)、钱文艺、封金萍(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2,24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内乡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未中标投标人得分及排序:河南达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31分第二名,河南新南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84分第三名,诚之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4.03分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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