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沙人民法庭修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
一、项目编号: FCZC2025-C2-990145-GXDY
二、项目名称: 企沙人民法庭修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853732.65(元) | 需解锁 |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悦华府1813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企沙人民法庭修缮改造工程 | 企沙人民法庭修缮改造工程 | 主要对外立面、一层室内装修、各层卫生间、楼顶防水、会议室及一层安检室建设进行提升改造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 92日历天 | 刘杰井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桂24522220043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佳(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林笛,盘明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8500.00元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8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平台(广西•防城港)。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1.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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