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五个县市支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
湖南
-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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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五个县市支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2025]邮银湘CG078、代理招标编号:ZKGS(ZB)-20250690)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株洲市分行五个县市支行食堂服务采购。
| 标段 | 支行名称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
| 标段一 | 渌口区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 1 | 3年 |
| 标段二 | 醴陵市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 1 | |
| 标段三 | 攸县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 1 | |
| 标段四 | 茶陵县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 1 | |
| 标段五 | 炎陵县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 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正规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甲方办理甲方食堂所在地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2.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食堂或餐饮服务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次已收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合同考察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无签署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生效之日或服务期起始日为准(以孰早认定),无法判定合同时间的,不予认可。)
2.3.3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可中多个标段。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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