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8年度锅炉制粉吹灰等辅助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东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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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8年度锅炉制粉吹灰等辅助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256 )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 2026-2028 年度锅炉制粉吹灰等辅助系统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 2026-2028 年度锅炉制粉吹灰等辅助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 2026-2028 年度锅炉制粉吹灰等辅助系统维护项目 。
2.2 项目单位: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2.3 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
2.4 招标范围: 华能东方电厂 2026-2028 年度锅炉吹灰器、制粉、灰库、灰渣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及设备协修等工作。范围包括吹灰器系统、磨煤机大修;制粉系统、灰库系统、灰渣系统及设备协修、焊工等。石子煤排放与倒运及协修用工。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
2.5 服务期限: 1. 东方电厂 2026-2028 年度锅炉制粉吹灰等辅助系统维护项目: 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2. 东方电厂 2026-2028 年石子煤排放与倒运处理辅助服务项目及石子煤排放与倒运协修用工项目: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燃煤或燃机)立式中速磨煤机维护或检修业绩(如合同中未能体现立式中速磨煤机内容,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同时具备至少1项锅炉吹灰器或灰库或灰渣系统或石子煤排放系统维护或检修业绩的业绩(如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含首页、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1-19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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