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创优工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
正在报名中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创优工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257 )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 创优工艺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规模: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42MW,二期项目3号机已于2025年3月25日投入商业运营,4号机计划于2025年8月投入商业运营。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创优工艺提升工程标段包1。
2.4施工地点: 重庆市 北碚区水土新城
2.5计划工期: 暂定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365日历天。开工日期: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日期为准,招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创优整体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整进度,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6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及电力有关优质工程奖的要求,对提升过程中的方案优化设计、施工等,覆盖建筑、结构(包括地基处理)、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强电、弱电、智能等多个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主厂房清水砼、穿墙管道套管、汽轮机裙边、锅炉房及附属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管道防腐、保温、操作平台、电缆通道封堵、电缆沟及围栏格栅等处完善优化,部分建构筑物涂料整修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项目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关键信息的内容页、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专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大于55岁,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11-20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